【首页】【上一篇】【下一篇】【末页】
 
 
作者简介
  李少石,广东新会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香港海员工会、党联系上海和苏区的香港交通站、上海工人通讯社、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 1934 年被捕, 1937 年始被释放。抗战后曾在港澳工作一个时期。后赴重庆,在中共中央南方局外事组工作。 1945 年 10 月 8 日不幸遇难逝世。
诗文注释

⑴ 抗战时期国民党盘据重庆,到处充满白色恐怖,无数特务经常在街道上窃听行人说话,搜捕革命志士。这两句是说反动派残酷横暴,看到可疑的无辜的人抓来就杀。 ⑵ 安内:国民党当局称扼杀人民革命力量为“安内”。攘夷:抗日。反动派所说的“抗日”,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欺骗人民,实际上是在实行卖国投降路线,而用全力屠杀人民。 ⑶ 天之未丧斯民主:天意绝不会断送民主事业。天意,这里指人民的意志。独夫:为全国人民所唾弃的暴君,指蒋介石。 ⑷ 这是说蒋介石注定要灭亡,大杀革命志士是没有用的。这里以秦始皇比喻蒋介石。

诗作欣赏
  1944 年作者在重庆写下了这首诗。作者借咏史说古道今,评论时政。首联“万千逻卒猎街衢,偶语宁辞杀不辜?”描绘了国民党统治下的重庆特务横行,滥杀无辜的黑暗社会景象,深刻揭露国民党当局特务政治的独裁专横,残忍暴虐。颔联“安内难忘伤手足,攘夷偏惜掷头颅。”回顾了抗战以来国民政府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给国内政治所带来的灾难。国民党当局置外患于不顾,对外实行妥协,“攘外”成了投降主义的代名词。对内则以“安内”为名,把国防力量用于“剿共”,扼杀红色政权。颈联“天之未丧斯民主,人尽能诛是独夫。”强调天意不可违,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无法逆转,将来之中国必是自由民主的国度,而实行专制独裁的独夫民贼必将人人得而诛之。尾联“二世亡秦前鉴在,祖龙何事怒坑儒?” 祖龙即指代秦始皇。公元前 213 年,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 公元前 213 年 ),丞相李斯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史称“焚书坑儒”。作者用秦亡为例,以历史为鉴,说明天意不可违,民意不可逆的道理,凡逆历史潮流而动者必将自取灭亡。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