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聘请 法律顾问 。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4.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6.具有3年或以上服务事业单位的执业经验;
7.参加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招标单位相关涉法事务的协商与谈判,协助起草、审查合同,参加招标单位疑难信访矛盾,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且具备随时参与招标单位相关所有法务活动的能力;
2.项目地点: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预算: 5 万元
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1 年。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时间: 2021年4月4日前
2 .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年度服务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报价单及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1 年 4 月 4 前日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一式 4 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朱亦斌 联系电话 15000404335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