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户外显示屏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实施龙华户外显示屏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相应的安全施工许可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 为“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的注册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龙华烈士陵园户外显示屏屏体基础工程、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外配套管线敷设及配置相关的辅助设备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西路180号
3.项目预算:25.272796万元
4.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整个项目工期限时_ 40 天。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2.报价递交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155号工程部
3.报价说明:
(Ⅰ)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Ⅱ)所有项目报价均含自行上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安装、调试及相关税费;
(Ⅲ)询价文件从官网截图或者下载后,需单独加盖公章;
(Ⅳ)报价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今年近3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
(Ⅴ)施工方案能够结合我单位实际运行情况编制,针对重要接待活动、应急处突及节假日做出相关说明,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的工作;对服务质量有相应的承诺;
(Ⅵ)报价文件需根据项目内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一式5份,用1个文件袋密封(盖骑缝章),提供报价公司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报价单页需单独加盖公章,文件袋外粘贴项目名称,同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电子邮箱:longhua7878@163.com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Ⅶ)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 _严俊_ 联系电话_64685995*83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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