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纪念地陈展设施维护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实施纪念地陈展设施维护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在本市范围内,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类似项目经验,并能提供成功案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对龙华烈士陵园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内的展陈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包括泰山石(含水晶玻璃展示板)、铜雕(共9处),露天展板及护栏等,确保展项完整,保障观众的参观体验。

2.项目地址: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革命烈士就义地

3.项目预算:10万元

4. 工期要求:2023年全年

5. 服务要求:

(1)针对纪念地区域内铜雕及泰山石(含水晶玻璃展示板)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清洁和保养;

(2)针对陈列版面、说明牌等进行维护,如有需要替换的,应在不影响整体展示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更换,并使用不低于原有展板的规格及材质;

(3)针对护栏进行维护,如有需要替换的,应在不影响整体展示及安全性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更换,并使用不低于原有护栏的规格及材质;

(4)在接到报修或维护通知后,服务方应7*24随时响应馆方要求,并在24小时内针对报修内容或维护通知进行反馈;

(5)除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外,服务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保工作;

(6)如有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服务方应及时就实际情况和馆方进行沟通,并告知后续工作的时间节点。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提交时间:2023年3月20日前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报价人应按照维保方案自行进行报价,所有项目报价均含维护、清洁等服务及相关税费等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3)我单位可在预算范围内对需求增加、减少、变更,服务方需配合我单位完成维保内容,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5)本询价文件、报价单、与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半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类似项目经验(成功案例)说明、服务保障承诺书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陈列部),一式五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周心怡  联系电话:6438277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