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三月三游龙华看桃花——游园活动”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投标企业需有类似活动项目经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23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三月三游龙华看桃花——游园活动”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总预算:12万元。
4.项目期限: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农历三月初三前)
5.项目要求:
1.活动主场地位于我园,主要工作包括活动的策划、拍摄、搭建、物料制作、现场的落地执行。
2.乙方需要在园内设计不少于四项的活动,要求活动设计具有一定的创意性,活动主题需要与桃花、红色文化、英烈精神、爱国主义当中至少任意一点相关,要求游客参与度高。
3.报价时需一同提交活动整体方案样稿。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其他说明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服务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报价单(包含经办人联系方式)、近2-3年内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开放管理部收),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6468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