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标识牌制作与运维”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实施“标识牌制作与运维”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23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标识牌制作与运维。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总预算:47.925万元。其中,标识牌设计5万元;标识牌制作22.425万元;标识牌维修16万元;公告立牌制作4.5万元。

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1 年。

5.项目要求:

(1)设计制作四级绿植标识130块,四级室内标识15块,二级标识4块,一级标识1块;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园相关工作安排设计制作公告立牌约40块。尺寸要求为:一级标识牌(2400*800mm);二级标识牌(2200*600mm);四级标识牌:1.绿植铭牌(250*200mm)2.室内标识牌(300*150mm)。所做标识牌外观我园氛围相契合,材质符合相应要求,美观、坚固。

(2)根据我单位需求,对标识牌主体颜色、漆面、玻璃进行修补及内容更新,合同期内只要出现损坏(不论规格、数量、次数,如遇台风、高温或人为非故意等原因可能出现一块标识牌维修数量超过1次)即上门维修。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年度服务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报价单、2-3年内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最近6个月的财务报表(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2年2月24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开放管理部收),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侯春炜  联系电话 6468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