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12号楼基础修缮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黑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性基地,是本市举行纪念活动和缅怀英烈时的重要场所。我单位12号楼使用功能将进行调整,目前发现屋面(露台)局部渗漏,外立面有变化,以及安防、技防、消防系统不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针对以上问题拟对12号楼进行全面基础修缮,确保建筑使用安全,完善并提升相关基础设施,满足使用需求。该项目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了采购意向公示。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西路180号
3.项目预算:16.0792万元
4.项目要求:
项目施工监理需要参与项目全过程建设,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材料、设备验收程序,保证设备品牌、使用要求等符合业主方的要求。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意图、国家规范、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产品使用安装说明的要求;施工期间能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不影响园区正常对外开放,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监护。
(3)验收时监督安装单位对所有系统的性能进行全面测试并向用户提交详细的测试报告。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向用户提供完整的系统文档,包括:系统竣工图、测试报告等。
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监理。
三、评标说明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主客观项 |
评分细则 |
1 |
资质条件 |
15 |
客观项 |
1、出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出具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黑名单记录的相关证明; 4、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得:15分。 未满足任意一项条件:无效报价。 |
2 |
经营情况 |
5 |
客观项 |
1、提供依法纳税的证明; 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得:5分。 未满足任意一项条件:0分。 |
3 |
项目报价 |
10 |
客观项 |
报价得分=10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最低报价,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项目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4 |
类似业绩 |
10 |
客观项 |
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0分。 |
5 |
项目管理和专业人员配置 |
10 |
主观项 |
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投入情况表,需写明总监理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同时,提供所有人员详细信息、年龄、从业情况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0-10分); |
6 |
项目方案 |
30 |
主观项 |
1、项目整体方案(0-15); 2、提供该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及进场计划(0-5分); 3、提供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0-5分)。 4、项目实施中自身服务特色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情况(0-5分)。 以上四项得分累加。 |
7 |
服务保证及应急预案 |
10 |
主观项 |
1、提供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0-5分)。 2、提供人员流动情况、服务保障等相关承诺(0-5分)。 以上两项得分累加。 |
8 |
其他 |
10 |
主观项 |
1、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3-5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图片不清晰:0-2分。 2、询价文件从官网截图或下载后加盖公章,符合:5分;不符合0分。 以上两项得分累加。 |
四、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13日
2.报价说明:
(Ⅰ)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Ⅱ)我单位不组织上门踏勘,所有项目报价均含自行上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Ⅲ)本询价文件、报价单、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其他投标材料一并于2025年3月13日16点30分前,密封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1155号),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同步发送投标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全称和快递单号至邮箱longhua7878@163.com。
3.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严俊 联系电话:021-6468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