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宣传资料”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投标企业需有类似宣传品制作经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24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宣传品”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总预算:48.368万元
4.项目期限:需根据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整个项目应于2024年9月之前完成。
5.项目要求:
(1)园馆地图:预算主要用于园馆地图制作,共6万份,18万元。
尺寸:354mm*460mm
纸张:180G双胶纸彩色印刷
工艺:压钢线、折纸
(2)门票+留言:预算主要用于门票+留言制作,共5万份,7.5万元。
尺寸:50mm*180mm
纸张:300G铜版纸纸彩色印刷
工艺:刀版异形裁切
(3)书签:预算主要用于书签制作,共27.7万份,13.85万元
尺寸:45mm*150mm
纸张:200G铜版纸纸彩色印刷
工艺:刀版异形裁切
(4)展览宣传资料:预算主要用于制作各类临时宣传册,共1.5万份,3.75万元。
尺寸:210mm×297mm
纸张:180G双胶纸彩色印刷
工艺:压钢线、折纸
(5)明信片:预算主要用于明信片制作,共1万份,4.5万元
尺寸:120mm*120mm
纸张:200G铜版纸纸彩色印刷
工艺:刀版异形裁切
(6)四号尺寸国旗60面,共计2280元,六号尺寸国旗360面,共计5400元。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其他说明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①本询价文件、②报价单(包含经办人联系方式)、③近2-3年内项目业绩、④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最近3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⑥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开放管理部收),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6468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