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宣传资料”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实施“宣传资料”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投标企业需有类似宣传品制作经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23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宣传品”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总预算:47.7万元。

4.项目期限:需根据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整个项目应于2023年10月1日之前完成。

5.项目要求:

(1)地图:要求设计精美,图文显示与实际地理情况相符,正面为园区地图、地址、交通方式、开放信息等;反面为馆内地图。为方便游客拿取,要求采用多折页设计,展开后大小控制在30*50cm左右为宜。

(2)门票+留言:要求门票能够体现红色文化及园馆本身特色。正面可为园区内风景,反面为留言寄语,交通方式,二维码等信息。

(3)书签:配合馆内展陈的烈士事迹书签。

(4)展览宣传资料:配合廉政教育基地的宣传册,三折页,A5大小。

以上内容报价时需一同提交园馆地图、门票+留言、书签、展览宣传资料的设计样稿、纸张样品。

(3)项目中包含:

1.园馆地图:预算主要用于园馆地图设计制作,共8万份,24万元。

2.门票+留言:预算主要用于门票+留言设计制作,共4万份,6万元。

3.书签:预算主要用于书签制作,共30.4万份,15.2万元。

4.展览宣传资料:预算主要用于廉政教育基地展览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共1万份,2.5万元。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其他说明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7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报价单、近2-3年内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征信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2月7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开放管理部收),一式4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6468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