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玻璃、石材幕墙安全性能检测评估服务单位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内包含建筑幕墙的建筑单体为纪念馆、纪念堂、存放楼、综合服务楼4栋,且各单体建筑幕墙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77号《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沪建质安〔2024〕12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建筑使用安全,拟启动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对各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相关的安全性鉴定报告。项目内容包括:对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进行工程资料复查、幕墙外观质量普查、幕墙结构复核、幕墙面板性能检查、幕墙型材性能检测、实验室检测、连接件检查、结构验算、综合所有检测、检查结果进行幕墙安全等级评定,对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等。
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 建筑物 | 单位 | 数量 |
1 | 纪念馆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 | ㎡ | 2900 |
2 | 纪念馆石材幕墙安全性鉴定 | ㎡ | 3800 |
3 | 纪念堂石材幕墙安全性鉴定 | 幢 | 1 |
4 | 存放楼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 | 幢 | 1 |
5 | 综合服务楼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 | 幢 | 1 |
6 | 登高架设、样品运输 | 幢 | 4 |
7 | 检测维护措施费 | 项 | 1 |
8 | 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 项 | 1 |
9 | 取样配合作业(拆装面板) | 块 | 5 |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西路180号。
3.项目预算:30.8万元。
4.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安全性鉴定成果文件需满足现行国家及上海市规范的要求。
检测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关的安全性鉴定报告。
三、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主/客观项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1 | 资质条件 | 15 | 客观项 |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证明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黑名单记录。 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得:15分。 未满足任意一项条件:无效报价。 |
2 | 其他 | 20 | 客观项 | 1、提供依法纳税的证明;(3分) 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3分) 3、询价文件从官网截图(或下载)后加盖公章;(5分)。 4、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以上四项得分累加。 |
3 | 项目报价 | 10 | 客观项 | 报价得分=10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最低报价,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需提供相应报价明细。(项目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4 | 检测方案 | 35 | 主观项 | 1、检测方案合理性,有可操作性(0-15分) 2、检测周期安排合理,提供合理的检测安排计划表,满足业主项目实施的需要(0-10分) 3、中标后检测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相关服务配合承诺(0-5分) 4、有确保检测期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的工作相关措施(0-5分) 以上四项得分累加。 |
5 | 人员投入 | 15 | 主观项 | 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程度,需提供参与本项目人员任职资格、专业配置情况、人员详细名单、年龄和从业情况(0-10分); 2、若本项目投入人员中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 3、若本项目投入人员中有高级职称(检测类)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3分 以上三项得分累加。 |
6 | 文件编制 | 5 | 主观项 | 1、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得3-5分;内容缺漏、文字图片不清晰得0-2分。 |
四、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2.报价说明:
(Ⅰ)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Ⅱ)我单位不组织上门踏勘,所有项目报价均含自行上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后期服务及相关税费;
(Ⅲ)本询价文件、报价单、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其他投标材料一并于2025年5月29日16点30分前,密封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1155号),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同步发送投标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全称和快递单号至邮箱longhua7878@163.com。
3.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裴敬 联系电话:021-6468599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