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的藏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填写藏品征集清单,注明藏品征集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
2、新征集藏品的鉴定。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对新征集藏品进行鉴定,以确定藏品等级、名称。
3、新征集藏品的入藏。新征集藏品经藏品部门鉴定后,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入馆藏品必须填写《龙华烈士纪念馆入馆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联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号。该凭证永久保存。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